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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培训-新增叉车要登记
新增场内机动车辆的单位,必须按照本规定要求到所在地区,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可以指定所在地的监督检验机构,了解申请注册登记车辆的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进行验收检验。免于验收检验或者验收检验合格的,由该监督检验机构发给场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凭有效的场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办理该车辆的注册登记,并核发场内机动车辆牌照,场内机动车辆安装牌照并黏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方可以投入使用。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局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的规定,结合叉车司机的技术标准,本校对叉车司机的培训采取实践为主理论为辅的模式开展培训,通过培训考试合格由市场监督局部门颁发全国通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培训包含:实操练习、理论及安全知识、维护保养等培训